根据《永嘉县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和《中共永嘉县委办公室、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乡镇党政机关“三定”工作的实施意见》〔永委办(2002)3号〕精神,设置永嘉县农业局。县农业局是主管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县政府组成部门。
二、主要职责
(一)研究制订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定农业综合开发规划、海域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研究制订农业产业政策,负责主管产业的行业管理,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提出有关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大宗农产品流通、农村信贷、税收及农业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受委托研究起草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农业技术推广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参与调控和管理全县农业发展基金。
    (三)参与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参与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政策工作,调节农村经济利益关系;指导、监督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管理,耕地使用权流转、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和农业投入积累体系建设工作;管理、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指导、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审计管理;指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参与农村税费改革;负责农村经济收益分配统计。
    (四)研究制订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研究制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有关政策,负责推进效益农业,农业产业化、农业机械化及农业龙头企业,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园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外向型农业的发展;研究制订全县“菜篮子工程”基地建设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全县“菜篮子”产品的产销和服务;指导农副产品加工与流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研究提出主要农产品及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进出口建议。
    (五)编制农业生产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负责农牧渔业产品、种子、(种苗)基地建设和具有示范效应的农业产业化项目工作;负责抗灾救灾农用物资的分配;负责全县农业信息,指导全县农业信息系统的建设;预测并发布农业产业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经济信息。
    (六)参与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区域开发计划,海洋功能区划工作;组织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参与农田基本建设、土地整治、中低产田改造及“四荒地”的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管理工作;负责花卉、中药材管理。
    (七)制订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农业重大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筛选及实施;负责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指导乡镇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负责全县农业科技成果推广、评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农业教育、培训和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八)负责全县农业、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工作;制订农业产业的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绿色食品的开发管理,负责农产品监测体系建设;负责全县引种子、种苗、食(药)用菌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鱼药、饲料、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动植物防疫,蔬菜基地管理保护工作,参与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负责农业机械的管理和安全监理;负责渔业资源保护和管理,负责渔业船舶和渔港水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海域管理,参与渔业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九)负责全县农业外事、外资、外经工作;组织开展国际间农业经济和技术交流合作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农业局设3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局属各单位工作;负责制订局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会议组织、文秘、档案资料、信访、保密、新闻宣传、政务信息和督查工作;组织有关综合性报告、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干部培训管理、劳动工资、计划生育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基建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车辆、办公设备、接待、安全、保卫等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及其他各项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灾情统计及救灾物资的分配调拨工作,参与指导乡镇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参与扶贫工作。
    (二)、产业科教科
负责全县农技人员聘任及年度职称考核工作;负责全县农业系列初级技术职务的评审和中级职务的推荐;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和成人学历教育;负责制订有关农业科技、教育、标准化生产、无公害农产品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制订重大农业科技推广项目计划;组织农业重大科技攻关及技术开发;组织农技推广成果的申报、验收及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组织农业标准生产和无公害农副产品质量检测和认证管理;负责农产品安全体系建设和绿色食品开发管理;负责农业产业化的综合协调,指导效益农业,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园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农产品加工与流通工作、制订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有关政策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订“菜篮子工程”规划并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全县农业信息系统建设,预测并发布农业产业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信息;指导全县农民培训工作;负责农广校日常管理工作。
    (三)政策法规科
调查研究并拟订农业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参与研究拟订发展农村经济的方针、政策;负责农业法制宣传教育;负责全县农业、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组织执法人员培训工作;组织起草农业规范性文件;审核以局名义做出的农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负责局农业行政复议、听政、应诉和错案责任追究工作;
    上述未分解到三个科室的行政职能由县农业局委托所属有关事业单位承担。
二00五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