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雪灾后农业恢复生产补助对象的公示
关于
2008
年雪灾后农业恢复生产补助对象的
公
示
2008年1月,我县遭受较严重的雪灾,造成农业种养业损失重大。为支持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恢复生产,省农业厅、省财政局下拨我县农业恢复生产补助资金110万元。为确保救灾资金使用的公开、公正,现将由乡镇人民政府安排确定的补助对象予以公示(“中国永嘉”县政府门户网站、永嘉农业信息网)。有关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的,自公示之日起5天内可通过来信、来电向县农业局提出,并说明理由和依据。
2008年农业雪灾补助清单.xls
2008-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