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农业局关于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永嘉县农业局为加强农村经营管理和局内部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县有关人事管理规定,依照岗位的任职条件和要求,并征求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意见,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中选调会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范围和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高的职业道德和事业心、责任心。
2、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中从事会计业务的全额事业人员(包括公务员和以工代干人员),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在会计岗位工作5年以上(2002年10月31日前起从事会计岗位),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等次以上。
3、年龄38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及相关要求
本次共招聘2名,其中:
1、县农业局农技推广服务中心财务人员(事业编制)1名,具有会计相关资格证书。
2、县畜牧畜医局财务人员(事业编制)1名,具有会计相关资格证书。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材料
①毕业证书、会计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意见以及从事会计岗位工作5年以上的证明材料。
②单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
2、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将相应核减招聘名额或不开考。
3、报名时间:2007年10月30日—10月31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5:00
3、报名地点:县农业局办公室(上塘镇屿后巷198号)
联系电话:67222538
四、考试考核
(一)笔试
1、考试科目:财务专业知识60分,计算机应用能力40分,总分100分。
2、考试时间:200年11月10日上午8:30——11:00
3、考试地点:永嘉县劳动就业培训中心
4、笔试成绩按60%的比例计入总分
(二)面试
1、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公布后,按招聘名额1:2的比例(含比例内最低同分者)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为100分制,按40%的比例计入总分。
(三)总分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按比例折算得分之和为总分。
五、政审
根据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含比例内最低同分者)进行政审。
六、聘用
1、根据考试成绩,政审情况,经局党委研究,确定选调人员。
2、按《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制度试行细则》规定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农业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永嘉县农业局:67227118
附件:
 
 
 
                                                       永嘉县农业局
                                                二〇〇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2007-10-24